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2017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及分工
2017-03-30 16:58:04 浏览:6503次 来源: 作者:

因城施策去库存

■ 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

■ 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

■ 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 今年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继续发展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告别棚户区,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住有所居中创造新生活。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多措并举降成本

名目繁多的收费使许多企业不堪重负,要大幅降低非税负担。

■ 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

■ 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保留的项目要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各地也要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 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 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40万人。

■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0%以上。

■ 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和民族地区开发,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劳务输出、教育和健康扶贫,做好因病等致贫返贫群众帮扶,实施贫困村整体提升工程,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管。

■ 创新扶贫协作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切实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最严格的评估考核,严肃查处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

■ 研究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积极配合有关方面提出相关法律修改议案。

(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 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资源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出台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适应消费需求变化,完善政策措施,改善消费环境。

■ 加快发展服务消费。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教育、文化、养老、医疗等服务。

■ 推动服务业模式创新和跨界融合,发展医养结合、文化创意等新兴消费。

■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

■ 扩大数字家庭、在线教育等信息消费。促进电商、快递进社区进农村,推动实体店销售和网购融合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国家网信办、国家旅游局、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引导资金更多投向补短板、调结构、促创新、惠民生的领域。

■ 今年要完成铁路建设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15项重大水利工程,继续加强轨道交通、民用和通用航空、电信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

■ 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076亿元。落实和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 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相关价格、税费等优惠政策,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决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 统筹推进三大战略和“四大板块”发展,实施好相关规划,研究制定新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推动国家级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创新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海洋局、中国民航局、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 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市,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多规合一”,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高工程质量。

■ 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再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

■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

■ 实现农村稳定可靠供电服务和平原地区机井通电全覆盖。完成3万个行政村通光纤。

■ 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证率。

■ 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

■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既有现代文明、又具田园风光的美丽乡村。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

■ 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全部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

■ 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东中部地区要分别于今明两年完成,西部地区于2020年完成。

■ 抓紧解决机制和技术问题,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发电上网,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

■ 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 加快秸秆综合利用。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

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分别下降2%。

■ 抓好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水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 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绿色再制造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使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

■ 抓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 调整完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机制,全部完成去年洪涝灾害中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

■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锲而不舍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决不允许他们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回报。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老龄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 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城乡社区治理。

(民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老龄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 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 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着力化解信访积案,妥善处理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涉众型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国家信访局牵头,教育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和发展

■ 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与功能。

(国务院港澳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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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09 10: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