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青岛市建委组织国家绿色建筑专委会主任、国家绿色建筑标准主编以及山东省建设厅科技处处长等专家对《青岛市绿色建筑评价细则》进行了专家评审和验收。
市建委于去年委托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青岛市的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一年来,编制组以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为依据,借鉴重庆、浙江、山西等省市的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地域特点,经过反复研讨、修改和完善,先后六易其稿,在征求了近30个相关部门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又召开了本次评审会。
评审专家们认为,该《细则》将进一步推动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工作。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有些要求高于国家标准,对于未来建设现代化城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本《细则》涵盖“四节”、室内外环境、电器与智能化、绿色施工、运行管理直至拆除的建筑全生命周期,将为我市今后建设和评价绿色建筑提供权威性依据。市建委将于近期正式发布试行。
近年来,建设部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分管副部长仇保兴明确提出要形成“千军万马推进绿色建筑的局面”。建设部自2004年起先后下发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一系列文件,使推广绿色建筑的相关文件和标准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为指导地方编制相应的地方标准,使地方标准更加符合地方条件和特色,可操作性更强,发挥了积极作用。
(青岛市建委科技外经处供稿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