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体制改革简报(2007年第2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关于“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热计量收费”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供热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9月25日,建设部在天津市召开了全国供热计量改革经验交流现场会。会议由建设部城建司司长李东序同志主持,天津市副市长陈质枫同志致欢迎词,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同志做了《推进供热计量促进建筑节能》报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刘振秋同志应邀做了贯彻《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讲话。天津市、北京市、承德市、兰州市榆中县的供热管理部门的同志分别介绍了落实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经验。来自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德国费特拉公司的专家分别介绍了中国和德国热计量技术发展情况。参加会议的还有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市场管理司、科技司和天津市建委的相关领导。我国北方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相关省会城市、部分城市的供热和价格主管部门以及中国城镇供热协会的相关人员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的同志还考察了天津市热计量实施情况。
仇保兴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这次会议是我国供热体制改革一次里程碑式的会议。大家要从国家节能减排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供热计量改革是深化供热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落实节能减排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各地要加快步伐,尽快把供热计量改革落到实处,为促进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仇保兴同志指出,当前全国的供热计量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基本完成采暖费补贴制度改革,收费率普遍提高,供热质量有所改善,集中供热事业持续发展。供热计量试点城市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得出了三个结论:一是供热计量节能效果明显,二是供热计量让群众受惠满意,三是供热计量技术日趋成熟。
但是近年来,北方城镇采暖地区每年新增的建筑约4.75亿平方米,其中70%没有安装供热计量装置。从2003年建设部等八部委下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的4年间,累计约有13.3亿平方米的新建建筑达不到热计量收费的要求,无法实施按用热量收费,造成“节能建筑不节能,用户节能不省钱”的怪现象。其主要原因一是开发商和供热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在居民室内安装热计量和温控装置;二是有的即使安装了计量装置,但由于质量较差,供热单位不能也没有积极性实施按表计量收费。
仇保兴同志指出:学习天津等城市的经验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狠抓供热计量改革的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督。二是建立强有力的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三是科学合理制定热价,保证供、用热双方利益。四是创新资金筹集模式,解决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资金困难。
对下一步供热计量的改革工作,仇保兴同志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关于供热体制改革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落实上来。二是明确目标,狠抓供热计量改革责任落实。三是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四是要树立典型示范城市和示范小区。五是要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六是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城镇供热工作。
仇部长的报告让我们从一个更高的战略高度来思考供热计量的改革问题,成为了下一个阶段指导全国供热计量改革的纲领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