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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热体制改革

清华大学 狄洪发 徐宝萍

1供热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的按建筑面积计算热费的供热收费体制,已经无法适应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客观现实,阻碍了供热事业的顺利发展。供热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是建筑节能工作的一个重点。

长期以来,我国的集中供热一直遵循着计划经济的理念,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户提供着福利式的服务。与此相适应,供热行业的管理方式和用户消费态度深深的打上了这种体制的烙印;反过来,这些又强化着供热体制的持续。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热”一直无法成为真正的商品,没有量化的“热”也就一直迟迟不能融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其弊病显而易见。

首先,由于用户用热多少和用户付费多少无关,用户不会关心供热能耗问题,抑制了用户节能的积极性,不利于建筑的可持续发展;其次,用户由于没有供热的调节手段,无法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调节室内温度,造成供热质量不高,不利于人们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第三,由于目前的种种原因,供热公司收取供热费成为一个难题,使供热公司正常运行难以进行,不利于供热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第四,这种收费体制不利用激励供热公司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容易产生垄断性掩盖竞争性、政策性亏损掩盖经营性亏损的倾向。这所导致的后果和矛盾也越来越突出起来:政府担忧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供热企业为难混乱的收费局面,热用户则抱怨供热服务的质量和费用支付的公平性。

当收费体制发生根本变化,“热”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商品,上述问题才可以迎刃而解。对热量进行计量,并根据计量结果来收费,可以有效促进用户自觉节能,这已为世界各国的经验所证明。从供热包烧制向热计量收费的体制转变能从根本上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是供热改革的必然趋势。

2.我国供热改革的进展

2.1供热改革的政策

建设部《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明确指出,“对集中供热的民用建筑安设热表及有关调节设备并按表计量收费工作,1998年通过试点取得成效,开始推,2000年在重点城市成片推开,2010年基本完成。”

2000年,建设部发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要求从200010月起,所有利用集中供热的新建住宅“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20037月,国家八部委颁发了《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北方各地本着既要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建立良性循环的城镇用热机制,又要综合配套、稳步实施,保证城镇居民采暖需求,维护社会安定的原则,积极进行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这是中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的一座里程碑,代表着中国供热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2003814,建设部召开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贯彻该指导意见。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会上讲话指出,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城镇居民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改革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尽快按照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仇保兴指出,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必须把改革单位包费的供热制度、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和深化供热企业改革等几个方面结合起来,综合配套、共同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的基本思路是:

一是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镇供热新体制;二是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确立热能消费意识,提高节能积极性,形成节能机制;三是采取扶持政策,加快城镇现有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四是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供热企业改革,积极培育和规范城镇供热市场。

2.2供热企业改革

目前国有供热企业在供热行业中占有绝对的比例,而这些企业要适应供热体制的改革,就必须加快企业改革的步伐,为此应进一步深化国有供热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事改企进展:根据在北方各城市的调研结果,发现各地的供热企业改革比较滞后,许多供热企业现在仍为事业单位,存在着行政隶属、政企不分、难以监管等问题。只有少数城市正在事业改企业的改革,如哈尔滨市,各地在这方面的工作亟待加强。

企业内部改革进展: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多数是国有的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方式和经营机制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等问题存在。目前已有不少城市正在着手进行供热企业的内部改革,但成效不大,只有少数地方在这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包头市是最早进行供热企业改革的城市。

2.3供热技术改革

供热体制改革不仅要解决好资金、企业改制等政策性问题,而且还要解决好一系列的技术问题。只有政策、技术两手同时抓,供热改革才能顺利进行。

供热改革就技术而言,涉及到热源、热网、室内采暖系统等设施的改造和运行管理,供热计量仪表等产品的国产化开发和生产,新的按热量计量收费的热量计价方法的建立和完善等。

热源:中国是产煤大国,近期内不可能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状况。为了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发展洁净煤燃烧技术。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在国内研制和应用为更清洁的热电联产提供了必要的保证。大容量,高参数抽凝供热机组已开始采用,这些机组在非采暖期与凝汽机组的效率基本相同,在采暖期节能效果明显。此外还可以利用其他清洁能源供暖,如:太阳能采暖(制冷)、核供热、地热、分户燃气采暖系统等。同时,实行热计量以后,用户有调节手段,热网由定流量运行转为变流量运行,在对热源的调节控制上要适应这一变化。

热网:在热网方面,网管直埋技术的应用使得输送环节的热损失率大大降低。对于管网的外保温材料各城市纷纷采用经济耐用的化工产品,既降低了热损失,也将低了供热成本。按户计量收费后同样对热源的运行调节也带来新的要求。一方面热网应装备适用的调节设备;另一方面热网还应配备正确的调节策略,两者缺一不可。

监控系统:供热企业的信息化工程落后于其他行业。供热企业为了优化生产和运行,应建立供热系统微机监控系统。为使供热生产、输送、分配、使用处于有序状态,提高能源利用率,供热协会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提出了与供热系统相适应的控制系统。

室内采暖系统:供热改革后要求每个房间的温度可以单独调节,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舒适度,而且可以节约大量能源。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适应的室内采暖系统,对现有室内采暖系统进行适当的改造,以适应按户计量热量、分室控制温度的要求。

2.4各地供热改革情况

近两年来,为推进当地住宅供热分户热计量的实施,北方主要大城市相继出台了关于住宅供热采暖系统分户热计量的管理规定,北京、天津、大连、沈阳、山东等省市还针对新建住宅编制了设计规程和相关图集,如:北京市《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山东省《集中采暖住宅分户热计量系统设计与安装》,这些设计规程和图集可操作性强,对当地住宅供暖系统的设计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从技术上迈上了新的台阶。对于温控装置、热计量表的安装,各城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强制的保障措施,对既有建筑进行合理的改造,对新建筑一次性安装完成或预留下温控装置的位置。

为了配合热计量工作的展开,各地都有面积不等的分户控制示范小区,如天津寿园里和滨水热计量与收费工程、北京西三旗世界银行贷款热计量与收费示范工程、中美合作烟台节能示范工程、中加合作哈尔滨节能改造工程等,总的来说,执行效果不错,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并且随着供热体制和运行管理的完善,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例如,哈尔滨仅在2002年就完成分户供热改造面积501万平方米,涉及居民8.9万户;鞍山市根据实际情况,2000年,在部分地区进行了分户控制改造,完成改造面积近35m²,涉及住户6481户。2001年、2002年实际开工面积为180m²和127m²,共涉及住户53097户。

仇保兴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对如何做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建立试点协调机构。二、要尽快选择并确定试点城市,认真制订改革试点方案。三、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采暖问题。四、大力推进城镇供热行业改革,使城镇供热行业彻底改变政企不分的局面。五、逐步实行按用热量收费制度六、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消费观念的转变,引导城镇居民转变福利供热采暖观念,确立是商品的意识。

3 供热改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1既有建筑室内单管系统的改造问题--不宜均改成双管系统,而应改成带跨越管的单管系统,用热分配表计量

对于既有住宅的顺流式垂直单管系统的改造,目前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把顺流式垂直单管系统改造成带跨越管的垂直单管系统,仅在原有散热器旁加一根跨越管即可;另一种做法是对这种室内采暖系统进行彻底改造,全部拆除,改建具有共用立管的室内双管系统。后者改造成本高、现有的管路系统全部废弃、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对住户的正常生活也造成较大的干扰,对室内设施布置带来诸多不便,影响楼道交通、整洁,但便于收费,前者则恰好相反。

2000年统计,我国这种采暖系统的住宅大约有15.6亿平方米,以一些地方的改造实例看,改造费用大约为20/m2,如果既有住宅全部这样改造的话,就需要约310亿元的资金投入,这无论对国家或者对个人都是巨大的负担。因此第二种做法不宜随意提倡和推广,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可以考虑,例如室内采暖系统已到寿命期需要大修。第一种做法的资金投入只有第二种的约1/10,改动工作量小,是应提倡的主要改造方式。如果配以完整的收费政策支持,则其计量、收费问题也会顺利得到解决。

3.2 室温调节——要有温控阀,否则为了计量而计量,达不到节能的目的

合适的室内采暖系统为室温分室调节打下了基础,但还必须有适当的调节手段。通常在连接散热器的进水管上安装温控阀,在带跨越管的散热器进水管上安装温控阀。也有人建议可以不装温控阀,而只装手动调节的球阀。

从天津等地已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试点情况来看,住户几乎都没有进行手动调节,其节能效果远不如装温控阀。甚至有些人为了缓解室内的过热状况,降低室温,往往开窗散热,以致出现冬季“开窗纳凉”的怪现象,不但浪费能源,还会造成室温不稳。

所以,虽然安装温控阀的成本要高,但可以节能20%-30%,从投资—收益来看仍是具有经济优势,国外多年的经验也说明了这一点。因此不建议安装手动调节阀,而应直接安装温控阀。

3.3 计量___首先搞好供热企业内部的热计量, 然后再计量各个楼栋的热耗, 最后计量每户的热耗

因为在计量供热的起步阶段,热量计量、热费计算、运行管理等方面还不是非常完善,我国的热计量工作可以分三步逐步实现和完善:首先搞好供热企业内部的热计量,了解从换热站到末端的能量损失,提高供热企业的效率,这是基础;然后再计量各个楼栋的热耗,各户按面积分摊;最后计量每户的热耗,加温控阀、热分配表或热计量表。

作为热计量收费的基础工作,需要在热力站安装一个热量结算表来计量该热力站所供区域的总用热量。热费结算表有的安装在供热企业的出口,也有的安装在各热力站的入口处。一般来说,在整个供热系统全面按热量计量后,在各热力站的入口处安装热费结算表较为合理,这样供热系统一次网热损失与供热企业相关,这将促进供热企业采取措施,减少管网的热损失,提高管理效益;但如果只有局部用户采取按热量计量,而大部分用户仍按面积计量的话,采用在供热企业的出口安装热费结算表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容易操作,因为此时难以单独对局部按热量计量的用户进行供热成本的核算和热价的制定。

3.4朝向、楼层热耗修改--从可操作性看,应尽量简单,同时体现相对合理

鉴于住宅的采暖能耗受朝向、楼层等因素的影响,需要对热费计算方法进行一定的修正。当然,为了降低热费计算方法的复杂度,增加热费收缴的透明度,应该尽量减少各方面的修正,只有导致实际用热量与计量用热量有较大差别时才予以考虑修正。

1)住宅类型修正

对于商品房,应该首先对其进行建筑采暖能耗的等级评定,在售房过程中标明,将维护能耗的差异体现在房价中,不再进行修正。

旧房和单位福利分房,用户无法选择其朝向和位置等,也没有其他途径可以补充采暖能耗的差异,应该加以适当的修正,但不宜过细,简单的乘系数即可。

2)朝向修正

处于楼房边角、顶层、底层的住宅将消耗更多的能耗,而这些位置往往又是住着收入偏低的人群;住宅的东、南、西、北的朝向也会影响其能耗。这些情况,均需要进行一定的不宜过繁的修正,同时注意和做好建筑外保温紧密结合。

3)户间传热修正

解决这个问题的出发点应该在加强外围护结构保温,减少总耗热量上。户间传热不宜修正,从理论分析和实验均可看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难以计算清楚。一味地追求供热计量的绝对精确和公平将会导致采用不必要的昂贵的设备和复杂的补偿方法,还可能会引起更多纠纷。只有当整栋楼的入住率过低的时候,才适当的予以考虑。

3.5建筑节能与供热改革要两手抓,建筑节能是基础,供热改革是提高

我们的建筑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部分节能建筑投入使用后, 出现了诸如“节能建筑不节能”的怪现象。

造成此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采暖收费制度不够完善,大多建筑没有设置用热计量元件及可调控系统,供热企业的供热量只能通过耗煤量来推算供热指标。而节能建筑因加强保温措施可节约的煤量在热源无法体现,供热企业仍按面积向使用节能建筑的热用户收取热费,导致用户没有节能积极性当室内温度过高时用户往往通过开窗散热达到调节室内温度的目的;当室内温度过低的时候室内又缺乏调节温度的手段。这就造成节能建筑并没有体现出节能效益。

由此可以看出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只是为建筑节能创造了节能的前提调节,而供热系统的节能才是真正落实节能效果的关键工作。因此在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同时需要开展供热系统的改革工作。

3.6提高供热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竞争

传统的供热体制,削弱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力,企业没有提高管理水平的压力。现行供热管理部门严重政企不分,对集中供热管理缺乏实际了解,对相关供热问题缺乏深入的研究,片面地处理问题,随意以政府名义出台一些不顾大局,不符合实际,短期行为严重,反而给供热收费工作和供热管理工作造成混乱。

随着供热改革的进行,供热企业必须改变现有的政企不分机制,加速事转企步伐,以顺应市场化进程。在统一规范市场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城镇供热采暖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经营。进一步深化国有供热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外部监管,强化成本约束。鼓励大中型供热企业通过资本运作跨地区经营城镇供热,推动供热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同时建立认真严格的供热价格听证会制度,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合理确定供热价格。

要通过改革最终实现城镇供热行业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使供热企业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主体;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竞争机制、企业经营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使城镇供热逐步走上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的成立和运营对深化该市国有供热企业改革,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示范。

4 加强与国外的合作,吸取先进经验

目前计量供热形式已成为世界各国供热发展的趋势。丹麦、瑞典、芬兰等国家在集中供热方面,特别是在热用户室温控制方面的技术水平和设备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并且通过长期的实践,形成了一套先进科学的管理体系。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在供热改革的过程中,要注重加强与国外的合作,及时、系统、广泛地引进它们的成功经验和技术,对引导我国刚起步的供热改革的发展尤为重要。这对于我们少走弯路,加快供热改革的新技术、新产品和管理经验的推广是不可替代的。

在计量供热管网变流量技术应用层次,在北欧国家集中供热系统均采用动态的变流量系统,其调节与控制技术先进、控制手段完善、流体输配设备质量高,基本上已经形成一整套成熟的供热系统运行模式。而在我国计量供热系统则处于试点阶段,还没有很多大型供热管网采用变流量系统运行的经验, 应结合我国供热系统的自身特点,在引进国外的先进计量技术和设备的同时,进行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应用。

综上所述,中国建筑节能具有很大的潜力,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国将在建筑节能中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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