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不用花一分钱,就能实现建筑的节能改造、节约运行,并且每年可从节约的能源费用中获益。这种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正是节能服务这种依托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新机制带来的。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服务模式可使国家、用户、节能服务企业多方受益。对建筑节能市场而言,建立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将成为我们利用市场机制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
1997 年以来,我国通过与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合作,开展了一些建筑节能服务项目的试点,主要涉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节能标准制定、建筑节能政策研究等方面。近年来,过去服务于工业领域的能源服务公司开始进入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据对 100 多家能源服务公司的调查,建筑节能服务项目占全部项目数的 58% ,建筑节能服务投资占到全部项目投资的 21% ,虽然这些项目仅局限在少数商场和超市的部分用能系统节能改造方面,但也可见,建筑节能服务的市场需求非常庞大。
在建设部组织的大型节能问卷调查中,对部门行业样本构成分析发现,能源服务公司的样本比例最低,为 0.6% ,这一比例分布说明我国的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尚未成熟。
总体来讲,我国节能服务市场仍处于萌芽阶段,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存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建筑节能信息交流平台,信息扩散度较低;二是当前融资环境不利于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发展,金融服务品种不能满足当前市场需要;三是未形成完善的建筑节能服务能力;四是建筑节能市场体系不完善;五是建筑节能服务市场缺乏政府引导。
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开展了十多年,从政策方面、法规制度方面、技术标准体系方面、创新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其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为建筑节能服务的发展创造了政策环境;其二,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健全为建筑节能服务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其三,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建筑节能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其四,在建筑节能工作中不断创新,为建筑节能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其五,设立建筑节能服务机构已具备相应技术人员基础。可以说,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为建筑节能服务市场的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同时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规律客观上要求建筑节能服务体系的建立,以便更好、更科学地推动建筑节能向前发展。
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已成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