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申报《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项目的通知
建科综函[2007]5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直属有关单位,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推进“十一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引导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技术发展,加强对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技术支撑,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和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要求,建设部决定组织编制《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以下简称“技术目录”)。
请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按规定做好申报项目初审,在《申报书》(附件2)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项目超过1项的地区和单位,需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请于
建设部科技司 高雪峰 牛立平
电话:010-58933282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宋 凌 刘幼农
电话:010-58934233
传真:010-58934232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E-mail:ling_song@sina.com
附件:1、《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项目申报指南
2、《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项目申报书
3、《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申报项目汇总表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二○○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