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3日下午,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建设局许麟济署长一行三人来我中心,希望在天津生态城建设中就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的工作与我中心合作。
我中心表示愿意合作,共同促进绿色建筑标准在天津生态城建设中的实施。双方达成共识,在两国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天津生态城建设绿色建筑标准》。
随后,经与新方协商,我中心请天津市建委参加,共同组成了《天津生态城建设绿色建筑标准》研究小组。2008年1月 10 日、18日分别召开了两次研究小组工作会,主要讨论了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近期工作安排。会议明确标准应在中国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充分吸收新方的先进指标,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体现标准的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引导性。中新双方就天津生态城的建设达成以下共识:生态城中所有新建永久性建筑必须是绿色建筑;生态城中所有新建永久性建筑必须使用可再生能源;生态城中符合标准中较高等级的项目需达到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