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函[2007]8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建设事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我国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二届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已全部完成。经审批,同意授予“山东交通学院图书馆”等8项工程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授予“上海花旗集团大厦”等5项工程绿色建筑创新专项奖。
附件:第二届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