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推[2007]143号
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细则》(建科[2002]222号)、《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科[2006]31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为加速建筑防水领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与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共同组织了建筑防水专项科技成果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共评出47项推广项目(详见附件)。现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的要求,有条件地区的工程,特别是国家或省市重点工程,应优先选用推广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建筑防水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二、推广项目完成单位应主动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并加强与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科
技推广中心(站)的联系。
三、在项目推广过程中,推广项目完成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发、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及时总结工程应用经验,完善应用技术规程等标准化技术文件,不断提高应用技术水平和技术服务质量。
四、在推广应用过程中,推广项目完成单位降低质量标准和技术服务水平,不能满足推广应用条件的,将取消其推广项目资格并收回推广项目证书。
五、在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
1、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毕既华、董虹、梁洋、高立新
电 话:010-58933150、58934249 传真:010-5893435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网址:http://www.cstcmoc.org.cn E-mail: cstc3150@sohu.com
2、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
联系人:苏纶、董玲 电 话:010-88363465、6832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