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国建筑能耗的实际状况,加强能源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建设部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建设部科技司委托我中心启动了《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报表制度》)的编制工作。
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分省、市两级组织实施,建设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地方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建设部委托建设部建筑节能中心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报表制度》将在全国23个城市率先实施,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石家庄、唐山、沈阳、哈尔滨、南京、常州、福州、厦门、济南、郑州、鹤壁、武汉、广州、深圳、海口、三亚、成都、绵阳、西安。
《报表制度》采取随机抽样调查与全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将对23个城市中的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城镇民用建筑单位能耗量和总能耗量,以及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冷)量进行调查。报表制度实施后,将可以基本掌握23个城市中民用建筑的建筑类型、建筑功能、面积等基本信息情况、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制冷)供应量基本状况,以及各类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电、煤、天然气等各类能源的消耗量,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基本情况。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对象预计超过4万栋建筑。
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的实施将为推动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提供重要保障,同时也将为国家制定能源政策,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充足的信息;为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和公共建筑能耗审计制度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