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计经委)、经贸委(经委)、科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从长期供需预测看,供需矛盾仍很突出,从消耗能源产生“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现实,我国亦面临环境问题的新挑战。因此,促进能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是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求,节约能源对保证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推进技术进步、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起着重要的作用,也是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要措施。
为了引导各行各业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特发布《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本大纲以2000年前推行的节能技术和工艺设备为主,相应考虑中长期的节能技术。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大纲的基本原则研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本大纲为指导,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