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日开幕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高级别会议的国别发言中,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需要把握好四个方面的和谐与平衡,他还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三项建议。
解振华认为,要在根本上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关键是在几个方面上保持和谐与平衡。一是必须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保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二是必须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平衡;三是必须保持代与代之间的和谐,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平衡;四是必须保持国与国之间的和谐,各种利益的平衡。
解振华表示,中国代表团完全支持巴基斯坦代表所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的发言。解决气候问题是艰巨的任务,为了应付气候变化,必须在 “共同的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下,所有国家真诚合作,共同努力。
就如何加强国际合作来应对气候变化,解振华提出三项建议。
首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其所确立的目标、原则、承诺和合作模式必须长期坚持。关于2012年后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应继续按2005年蒙特利尔缔约方会议所达成的“双轨”安排深入讨论。
其次,公约附件一国家应拿出政治诚意,大力推动议定书第三条第九款特设工作组的谈判,尽快完成附件一国家减排潜力和减排目标范围的分析,制定工作时间表,最晚在2009年前谈判确定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指标,确保第一、二承诺期之间没有任何间隔。
最后,公约长期合作对话促进了缔约方之间的交流,应进一步强化公约的实施,切实将公约关于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的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方面,附件一国家的减排政策和措施需要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要建立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有效机制,使发展中国家有能力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的贡献。加强公约实施的进程最迟不应晚于2010年取得实质成果。
解振华说,中国一直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在经济发展中,中国政府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应付气温变化和保护环境。在这方面,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政府已经成立了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的气温变化国家领导小组。这一切都充分表明了中国在对付气候变化和参与相关国际合作的诚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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