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组织收看收听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福建省随后召开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部署福建节能减排工作。省长黄小晶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突出责任心,强化责任制,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有效运作,努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黄小晶充分肯定了福建省节能减排工作在制定专项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公报制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跟踪和管理、实施节能和环保项目、淘汰规模小及技术落后的高耗能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他指出,节能减排是当前宏观调控的重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一五”是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突出责任心,强化责任制,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结构的工作重点、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使节能减排进度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他要求:
明确任务,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要实现“十一五”目标不动摇,各设区市要把“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县、区以及重点企业,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要盯紧年度目标,围绕年度目标确定本地区的节能减排任务,制订实施方案,确保按进度完成;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各级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重点,形成节能减排工作合力。
有效运作,抓好节能减排各项措施。一要认真实施节能减排方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督促重点节能减排单位和项目,没有完成节能目标及不能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要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二要加快建设节能减排技术支撑体系。结合循环经济,借助“6·18”平台,深入研究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要从设计入手,选择、推介和应用节能减排技术成果。三要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四要完善和落实政策法规。建立反映节能减排水平的价格机制,健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严格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环评制度。各地要继续大力实施项目带动,要上好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的项目,上好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对子孙后代负责。五要加强节能减排执法力度。加大执法监督,健全指标体系,完善节能环保问责制,建立健全有力的节能减排项目推进体系,依法开展节能减排管理。六要加强节能减排宣传。组织媒体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形成全社会合力,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副省长李川主持会议。副省长苏增添,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和重点耗能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在省政府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