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厅公布,城镇公共建筑面积占既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15.5%,但其总耗能约占建筑总耗能的50%以上,而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是其中的空调耗能大户。近日,省建设厅把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作为重点,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以及推进可再生资源建筑应有为重点,在全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据介绍,海南第一和第三产业的万元GDP产值能源消耗量较低,主要耗能在第二产业,因此节能的任务应放在工业生产节能上。此外,在全省既有房屋建筑面积22401.3万平方米中,城镇公共建筑面积为3464.84万平方米,占既有房屋建筑面积的15.5%,但其耗能约占建筑总耗能的50%以上,而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是其中的空调耗能大户。
因此,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认为,今后海南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将放在以下几点,一是新建建筑要符合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达到建筑节能50%的目标;二是抓好既有公共建筑,特别是政府办公楼、商业场所和宾馆酒店的节能改造和用能管理;三是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太阳能、风能、沼气、海冷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大力推广应有节能新型墙体材料,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四是精心做好建筑规划设计、组织布置好建筑朝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采风和遮阳,达到建筑节能的目标。
根据规划,到2010年全省所有实现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均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现新型壳体材料占应有比例达到65%以上,达到建筑节能5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