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2007工业及建筑节能国际论坛”上获悉,今后一段时间内,上海将陆续出台一系列促进建筑节能的措施,包括起草并颁布《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建立建筑节能专项基金、为大型公共建筑出台节能方面的指导意见等,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据了解,目前申城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有2000多座,按照国家节能法的要求,这类建筑均应进行节能评估,但是由于缺乏可操作的评估方法,这项工作多年来开展的效果有限,部分公共建筑成了耗能大户。对此,上海市建筑节能办副主任王宝海昨天在相关论坛上透露,除了起草和颁布《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外,今后本市将专门针对大型公共建筑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对这些建筑的节能降耗进行监管,实施能耗定额标准制度并实行超定额收费等。
同时,本市还将建立专门的建筑节能专项基金,对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进行一定数量的补贴。而对大型公共建筑,则将采取改造前诊断、改造后评估的方式,督促其进行建筑节能方面的改造,政府不另外给予补贴。对在节能改造经费上有困难的大型公共建筑,将实行合同能源管理,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实现节能目标。据悉,目前世界上已有多家合同能源管理企业陆续进入上海,并对这一市场的巨大潜力十分看好,今年本市有望首先对200座左右的大型公共建筑开始节能方面的评估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