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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耗能量”无从标定 判定房屋节能要看验收

时间:2008-06-04 09:22:18 作者:陈媛 来源:亿房网

近日,一则关于买房须标“能耗量”的报道引起了网友和开发商广泛关注。该报道称,今年起,我市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中必须标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否则不准销售。

记者随后走访了武汉多家在售楼盘,发现这些楼盘虽然大多使用了建筑节能的材料,但没有一个标明了房屋的“耗能量”。

房屋“耗能量”无从标定

“房屋的‘耗能量’根本没法标示出来”一位售楼员告诉记者“因为房子的大小不同、楼层不同、窗台的设计不同,房屋的‘耗能量’肯定不同,所以我们不能用一个具体的数据来规定它”。

记者从有关专家那里也了解到,从现实上来说,房屋的“耗能量”无从标定。

武汉建工科研设计公司工程师、武汉建筑节能专家蒋太珍告诉记者,从科学和现实的角度来说,建筑房屋不可能标定“耗能量”。因为标准的“耗能量”是专家们根据典型气象年的气象自资料模拟计算出来的能耗水平,而我们每年的气象资料跟典型气象年的资料不可能吻合,所以房屋实际的“耗能量”与标准的“耗能量”也不可能一致。

“其实,房屋的‘能耗’不能光从建筑的角度考虑,房屋安装的空调设备所耗费的‘能量’也属于建筑能耗的范畴”蒋工补充道“从这个角度说,房屋的‘耗能量’也没法标定”

判定是否节能要看房屋验收

既然房屋的“能耗量”无从标定,那么购房者在买房时如何判定房屋是否节能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总工童明德。“简单来说,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房子能通过质量部门的验收,那么就说明该房屋符合我国对建筑节能的要求,属于节能房屋“他告诉记者。

童明德总工进一步解释道“今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明确要求,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另外,《节约能源法》中还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武汉市建筑节能办主任李汉章也明确指出,对于购房者而言,判定节能住宅是否合格的标准就是建筑质监部门对其房屋的验收是否合格。

节能住宅更舒适

目前,购房者对节能住宅的看法如何?它只是一个关系到能耗的概念,还是一个跟居民住房舒适性紧密结合的功能性住宅?

“我觉得节能住宅主要的主要作用还是降低‘能耗’”购房者刘先生告诉记者“比如使用空调,在同样情况下,节能住宅肯定省电一些”。

但是,童明德总工却告诉记者:“对于居住者来说,节能住宅其实是在实现节约能耗的基础上提高了居住的舒适度。节能住宅可以改善室内的温度环境、光环境、声环境和室内空气品质。”

一些专家也指出,在目前的建筑节能宣传中,我们过多的从降低能耗的方面来强调节能的必要性,但其实建筑节能背后的核心内容是满足人们对健康舒适居住生活的追求。

更多内容进入:节能综述

更多讨论进入: 建筑节能的总体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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