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速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使更多困难家庭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两个《细则》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在此次发布的《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中,廉租房保障对象从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南京市房管局党委副书记黄长安表示,预估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江南八区大概在6.5万户,占南京市总人口的6.8%。
记者了解到,2008年度,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线确定在人均月收入750元以下,住房困难线确定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黄长安还表示,从7月底8月初开始,将全面启动南京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认定工作。
随着首批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已到5年,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细则的出台也如箭在弦上。记者从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保障性购房补贴发放等具体操作性办法也完成起草工作,即将出台。
记者在《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上看到: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可以上市交易。出售时,出让方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集体土地上被拆迁户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不需交纳差价。对此,南京市房改办王主任表示,这一差价将在不久后根据调查的情况加以明确。
龙潭“江畔人家”是南京“四节一环保”经济适用房建设模式的代表,应用了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雨污水收集系统、垃圾生化处理等住宅新技术。黄长安以此为例,表示要提高南京经济适用房整体建设水平,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
黄长安表示,“住有宜居”从选址工作开始。南京2008年要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竣工200万平方米。同时,启动第四批经济适用房的选址工作。为此,房管局专门成立了选址协调小组,通过提前考察,充分考虑对交通设施、工业、排水、管线等各方面因素,使建设更合理、节能。
更多内容进入:绿色地产
更多讨论进入:节能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行与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