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节能和保持室内良好热环境这一目标,《热工规范》和《节能标准》对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主要包括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薄板钢骨结构体系住宅,这种结构体系决定了它不适宜采用重型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2.5),而适宜采用轻型围护结构(D<2.5)。在现行的《节能》JGJ26-95中,对外墙、屋顶等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或平均传热系数)作出了规定,而未对热惰性指标D值作出规定。这是国为该标准适用于寒冷和严寒地区。寒冷地区以冬季保温为主,适当兼顾夏季防热。严寒地区一般可不考虑夏季防热。而且在寒冷和严寒地区当围护结构系数较小,亦即保温较好的条件下,一般已能满足夏季隔热要求。因此,可不对热惰性指示D值提出要求。但是,在以夏季防热为主,适当兼顾冬季保温的夏热冬冷的地区,和一般只需要考虑夏季防热的夏热冬暖地区,则不仅对外墙和屋顶等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或平均传热系数)作出规定,而且同时对热惰性指标D值作出了规定。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满足夏季隔热要求,特别是在采用轻型结构的条件下。薄板钢骨结构体系住宅(包括多层和低层),一般都采用轻型围护结构,其D值一般都<2.5,绝大多数甚至<1.5。能否满足《热工规范》规定的夏季隔热要求,以及围护结构构造内部能否避免冬季冷凝受潮(简称防潮),这是需要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