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唤了多年的住宅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终于有了答复。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今明两年将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居住建筑中应用,并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列入验收范围。
太阳能资源丰富
舟山市地处海岛,煤、电、石油等普遍能源(碳氢化合物)极为缺乏,而太阳能资源相当丰富。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舟山市就开始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并走在全省的前列。市能源办因此于1980年被评为农业部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先进单位。但近年来由于住宅小区公寓楼均系多层建筑,有些住宅小区的开发商、物业管理等单位因种种原因,不允许住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这使得舟山市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工作受到了较大影响,太阳能热水器利用率下降。
代表委员多次建议
几年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对太阳能的合理应用提出议案、提案。在今年2月的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九三学社舟山市委会再次提出的“建议将太阳能应用纳入住宅设计强制规范”的提案,引起了政府方面的高度重视。
为此,舟山市有关部门向省级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议。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和建设部《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的颁布,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也已在制订(正在征求意见),不久将出台,这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领域中的广泛应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撑。
“屋顶革命”实施在即
今年4月,市城建委组织有关人员专门到嘉兴等地考察。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专门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有关太阳能提案复函。
市政府的复函表示,为更好地在舟山市普及推广综合利用太阳能,市城建委拟订出相关计划,进一步制定完善《关于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列入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内容》等
范性文件,明确在舟山市新建住宅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要求太阳能热水管道应设计到户,室内设置专用管道井,住宅屋顶部位设有足够面积的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平台;建设单位应当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设计单位应依据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纳入住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内容,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列入验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