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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及2005年行动计划
时间:2007-03-19 15:04:31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发改委网站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柴晓钟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中央、国务院强调指出:必须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保护和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北京市委、市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非常重视,要求我市全面启动各项工作。今天,市发改委、建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等部门共同召开的这次座谈会,就是贯彻中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步伐的动员会。下面我将从两个方面向大家报告本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和2005年行动计划。此纲要已经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待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一部分 规划纲要 一、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必要性 (一)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缓解我市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根本出路。北京市自然禀赋较差,人多地少,水资源匮乏,能源短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现有的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矛盾日益加剧,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传统的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将难以支撑我市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市必须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是首都经济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升和维护首都国际形象的政治需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绿色壁垒"日益凸显。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还规定从产品的研发、生产、运输、使用及循环利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我们的产品必须提高水平。北京作为首都,环境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我国作为"京都议定书"签约国在国际中的形象。因此发展循环经济不仅是自身经济发展实现升级换代,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履行国际义务和维护政治形象的需要。 (三)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是以人为本,建设宜居城市,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北京市总体规划明确了北京是国家首都、世界城市、历史名城、宜居城市的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追求经济效益与讲求生态效益、促进经济增长与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紧密结合起来,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的生产生活"。 北京市离宜居城市还有一定距离。联合国制定的一个地区适合人类生活的最低标准是:人均耗地0.8亩以上,而北京仅为0.27亩,相差近3倍;人均水资源1000立方米以上,而北京人均水资源量不足300立方米,相关3.3倍;常年空气质量在二级以上,而北京经过多年努力,好于二级的天气仍徘徊在62%左右;有比较充足的日照和绿地,而北京生态环境压力还比较严重,离这些目标还相差甚远。 二、有利条件及制约因素 (一)有利条件 1、举办奥运,历史的机遇。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的理念,将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 2、实现小康,积蓄了实力。北京经济的实力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3、科技优势,提供了保障。北京市科技综合竞争力全国排名第一,发展循环经济有着科技和人才的优势。 4、经验积累,奠定了基础。北京市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基础。 (二)制约因素 1、尚未形成整体推进循环经济的有力机制 缺乏统一组织;缺乏整体推进的合力;缺乏指导循环经济实践的评价体系。 2、尚未形成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鼓励政策、指导性标准等都是重要的手段。目前全市发展循环经济所需的政策法规支撑体系还未形成。 3、尚未形成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目前我市废弃物的回收是一个薄弱的环节。现有的回收网络不够规范,回收企业能力弱、规模小;缺乏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规模化综合利用企业;各级政府缺乏对此的足够重视。 4、尚未形成节约型社会的公众意识 市民对循环经济的认识不足和参与意识不强,追求高消费和炫耀型消费方式比较普遍,缺乏绿色消费意识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基本理念,用过即扔的现象严重存在。 三、总体思路与目标 以建成"国家首都、世界城市、历史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紧密结合,通过几年的努力,争取使北京的资源利用效率、环境生态状况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把北京建成产业优化、资源节约、环境舒适、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的现代国际城市。 (一)总体思路 围绕一个核心:提高综合效率为核心。 建设两个体系:建设政策法规保障和生态产业体系。 依靠三个主体: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 抓好四个领域:节约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可再生能源、倡导绿色消费。 推进六项工作:制定规划标准政策、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循环经济点线面发展、狠抓资源节约、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宣传力度。 (二)总体目标 能源利用效率达到40%(2004年为36.5%); 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93吨标煤(2004年为1.21吨标煤); 优质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2004年为72%); 万元GDP取水量不超过53立方米(2004年为81立方米); 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2004年为25%);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2004年为91.4%); 工业废弃物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04年为70%); 城镇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率达到30%(2004年为10%)。 四、工作任务与举措 (一)编制规划、制定标准、完善政策、加强宏观指导 组织编制《北京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北京市节能中长期规划》等四项系列规划。出台《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制冷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系统风机节能监测标准》等五项标准。完善产业、价格、财税、投资及激励等政策体系建设。 (二)强化法规管理,提高执法能力,建立服务队伍 开展《北京市发展循环经济指导意见》、《北京市节能监测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建立健全节水、清洁生产审核、废旧物资处置、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系列法规、规章;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节能专业服务队伍。 (三)推进循环经济点、线、面的体系建设 1、点上推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小循环。选取石化、电力、医药、电镀等行业的15家企业作为清洁生产试点;建立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中介咨询队伍。 2、线上鼓励企业之间资源延伸利用的中循环。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的工业生态园区;加强农村、农业生态建设。 3、面上支持全社会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的大循环。推进废旧物资利用的专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全面推进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四)开源节流并举,狠抓资源节约 1、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节能管理 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优质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强化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 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土地需求压力 建立并完善土地利用评价体系,分类提出项目用地的容积率、投资强度、产出率等控制指标,调控好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3、降低水资源消耗,加快建设节水型城市 以节水为先、治污为本、管理雨洪、再生水利用为宗旨,强化工业、农业、服务业的节约用水。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和用水指标控制制度。 (五)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制 坚持做大三产、做强二产、优化一产的产业发展方针,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用地、高污染的项目建设。在实施新首钢搬迁调整规划中,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建设世界一流的崭新钢铁企业。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意识 广泛进行系列宣传报导,组织好每年的节能、节水宣传周活动,提高民众的环境和资源意识。使民众更自觉地参与到资源利用、资源节约的活动中去。 第二部分 2005年行动计划 按照节约优先、示范带动、重点突破的思路,2005年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工作可以概括为:推进六项重点工作、推广三种可再生能源、落实五项保障措施。 一、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1、政府机构率先垂范 政府机构率先垂范不仅可以降低能耗、水耗,节约行政费用支出,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机构的表率作用,树立政府良好形象,进而推动全社会资源节约工作的开展。 北京是中央所在地,政府机构数量居全国之首。近期通过对本市54家市、区政府机关2004年的能源消费调查表明,政府机关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约为80~180千瓦时,是居民住宅的3~6倍,人均年耗电量是居民的7倍;行政机关年人均用能1.8吨标准煤,是全市人均生活用能0.47吨标准煤的4倍。 市级政府机关,要加大节能、节水管理工作力度,制定节能、节水目标及措施。要从小事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方气,力争全年节能8%以上。 选定10家政府机关为试点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开展能耗诊断,根据专家意见由市财政局协助安排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通过试点为政府机构实行能耗、水耗定额管理提供经验。 2、大型公建重点突破 我市大型公共建筑(高级写字楼、星级宾馆饭店、大型商厦及其它公共设施等)数量大,能耗高。现有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311家,2万平米以上商场、写字楼约200家。 北京市大型公共建筑面积仅占民用建筑的5.4%,但全年耗电量却接近全市居民生活用电的一半,单位面积年均耗电量是普通住宅的7~10倍。大型公建的节能力争达到10%以上。 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制定大型公建用能定额,对大型供暖锅炉实行计划供气;二是加强运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的浪费现象,大力倡导自然采光,严格控制室内温度,应用先进节能设备;三是选择30余家单位进行试点,组织专家进行诊断、提出节能措施和改造方案;四是加强节能监察,对浪费能源的单位依法实施加价收费并在媒体曝光,对节能效果突出的单位授予"节能之星"称号。 3、对高耗能、耗水企业加强监管 北京市工业能耗占全市总能耗的50%,其中五大重点高耗能行业(冶金、石化、建材、化工和电力)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28%,却耗用了全市工业84%的能源,77%的新鲜水,排放了93%的大气污染物;万元GDP能耗为7.13吨标准煤,是全市万元GDP能耗1.21吨标煤的6倍。 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五大高耗能行业要制定节能措施,淘汰落后设备,改造落后工艺,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制定节能节水目标;二是确定10家试点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节能诊断,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服务,总结经验,面上推广;三是加大监测力度,上半年开展能耗大检查。对超指标耗能耗水的单位,按规定征收超限额加价费,严重超标的要采取限电限水强制措施。力争全年节能6%。 4、全社会推广绿色照明 2004年北京市照明用电为49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的11%。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可节电60%-70%。 绿色照明进公建:2005年在市政府机构、地铁站台、中小学校、二环路内公共厕所全部更换高效照明灯具,全面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及节电器。 新型照明进街道:继续选择有代表性的街道建成节能灯亮丽工程示范街;选取部分公园、草坪、奥运体育场馆等进行新型照明方式的示范试点。 高效照明进家庭: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的节能意识,在节能周开展居民使用高效照明灯具推广活动。适度提高电价,促进家庭对高效照明产品的使用。 质量承诺进市场:对全市大型灯具城实施质量监测,在灯具城开展产品质量承诺活动;限制T12荧光灯管等非节能产品的市场销售。 5、全市开展节水行动 落实《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全面实行居民、工业、农业及社会单位用水的计量、定额管理。 工业节水:把好新建项目的用水评估,现有企业提高节水水平,力争今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6%。 农业节水:要在调整种植结构、土壤保墒等方面有创新突破。普及先进灌溉方式,制定主要农作物合理灌溉用水定额,通过采用综合节水技术建成30万亩节水农田。 社会单位:进一步压缩用水指标,全面落实"六必须"节水要求。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和非节水型器具,禁止在北京市场销售和使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普通居民的节水意识。 再生水利用:实施清河、北小河、吴家村等再生水厂建设,提高再生水生产能力。在城区完成100公里再生水管线建设,鼓励市政、城市绿化、洗车、居民社区利用再生水。全年利用再生水要达到2.5亿立方米。 6、加快建设示范工程 以国家环保产业园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为试点,从资源角度,制定园区(基地)整体布局规划,实现园区内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的排放。以亦庄开发区为试点,通过园区热力蒸汽用户凝结水闭式回收、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地下水与雨洪水利用等工程的建设,将园区建成工业节水示范园。 加快四座大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四座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1-2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以上项目建成后,每年减少垃圾填埋量170万吨,约占全市垃圾产生量的40%,可节省大量土地资源,同时年可发电6亿千瓦时。 加快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综合处置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建设废旧家电、报废汽车、轮胎、塑料、纸张等回收再利用示范项目,推进废旧物资分类收集和处置。 二、多元互补,推广三种可再生能源 鼓励利用浅层地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促进能源结构多元化。 1、推广使用浅层地能。在丰台区试行浅层地能替代燃煤锅炉供暖工程,实现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凡政府投资的项目如政府机构、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有条件的要优先使用浅层地能。今年使用浅层地能的建筑面积争取达到300万平方米。 2、推广使用太阳能。北京地区太阳能年辐射量约5610兆焦/平方米,属资源较丰富地区。2005年将在城市建筑上大力推进太阳能的应用,如在"平改坡"的工程中进行试点推广,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支持奥运场馆、奥运村使用太阳能;在宣武公园建设园林景观太阳能照明示范工程。 3、推广使用生物质能。生物质能主要有沼气和直接焚烧等利用形式。今年加快平谷2×2.5万kW生物质热电厂前期论证,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在远郊区县实现畜禽粪便的集中收集、处理和利用,推广蟹岛、留民营村使用沼气经验,改变农村燃料结构;在房山四个村进行使用沼气示范,可解决2420户农户的炊事燃料问题。 三、落实五项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纲要和行动计划的落实,今年要落实五项保障措施。 1、成立节能执法队伍,发挥"节能警?quot;的作用,完善执法体系。本市1999年出台了《节能法实施办法》,规定加强节能执法工作,借鉴上海建立节能执法机构的经验和效果,今年计划提请市政府批准建立我市的节能监察机构,发挥"节能警察"的作用。 2、强化新建项目的"节能评估"。本市《节能法实施办法》要求对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但并未落实。近期将出台具体办法,开始对新建项目进行评估,建设单位按评估意见建设。 3、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建立节能专业服务队伍,形成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新机制。为解决用能单位专业力量薄弱、资金不足等问题。通过能源专业公司(EMCo)与客户签订能源服务合同,为客户实施节能的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通过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充分发挥这些专业公司"节能医生"的作用。 4、设立"专项资金",加强政策引导。为推动我市循环经济的发展,建设节约型城市,建议政府建立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节能技术改造、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示范;节能与综合利用的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节能专题调研、培训、宣传、奖励等。 5、开展"节能之星"评审,推广节能产品的生产与使用。由政府制定建筑物、有关产品的能效标准和企业的综合能耗标准,通过节能评审向节能效果显著的产品、建筑物、企业颁发不同等级的"节能之星"标识,并向全社会公布,引导鼓励生产、消费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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