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洛浦沙滘中学教研楼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名称:洛浦沙滘中学教研楼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3462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20-8462011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沙滘中学内
四、招标内容、规模:招标内容:洛浦沙滘中学教研楼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高低压配电及照明)及防雷、消防、通风、综合布线、弱电、电梯采购及安装、室内外环境与二次装修及其它工程(白蚁防治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竣工结算期全过程监理。规模:建筑面积为1264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247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5层。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预计发包价:约58.9万元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5月21日
上午:9:00时~11:30时 下午:2:30时~4:30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单位:
⑴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02号”文执行)。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所持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与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单位一致且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注册专业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并已在广州市建委和交易中心有效备案。资格预审所报总监及总监代表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4、配备至少满足《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管字[2002]97号)文要求的现场监理人员,并提供所有人员的岗位证、身份证、职称证及自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之日起向前计半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至时间2008年5月21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5 月21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摇珠选取20名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摇珠会和答疑会,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发标会和开标会,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摇珠会、发标会和开标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2、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3、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5、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6、本项目监理酬金按发改价格 [2007]670号的规定由投标人进行报价。
7、本项目对工程质量目标的要求: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十四、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panyu.gov.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栏目发布的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