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海发改基[2007]15号 批准,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 现决定对 海珠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综合楼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海珠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综合楼安全防范系统)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
联系人: 张生 联系电话:020-8311783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20-8725756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赤岗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海珠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综合楼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施工,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程控电话交换系统、门禁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LED信息发布系统、排队叫号系统、有线电线系统、机房装修,各系统测试、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联调、系统正式移交业主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等工作。本工程楼高共9层,分一个标段。
五、总投资:约182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5 月 27 日——2008年 5 月 28 日
上午:9:30 —— 11:30 下午:14:00 —— 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附年审页);投标人承接本工程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设计、施工、维护) 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 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
4、投标人自2005年5月至今在广东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施工工程,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叁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部门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区 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单位: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