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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电厂办公业务综合楼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08-06-17 10:01:38 作者:2008-6-20 来源:2008-6-23
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现对广州珠江电厂办公业务综合楼工程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珠江电厂办公业务综合楼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84688602-540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8667356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珠江电厂厂区内。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广州珠江电厂办公业务综合楼的占地面积1285平方米,建筑面积12807平方米(不包地下层),地下室约1187平方米。该综合办公楼为电厂公用辅助设施,主要用于珠江电厂4×300MW机组及新建1×1000MW机组生产运行的网控、集控、及生产管理人员办公以及电力试验室,是集办公、电力生产、生产调度为一体的多功能电力生产综合大楼。该大楼建设层数为地面11层,1层地下室。招标范围包括地基工程(含土方及基坑支护);土建(包括电气照明、给排水);外装修和幕墙;电力控制设施安装、空调机组(冷、暖)、水泵和变配电设备安装;周边道路施工;及总承包管理服务和配合(即对招标人另外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五、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6 月20日---- 2008 年 6 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 – 11:30 下午:14:00 – 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 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同级别的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应符合《关于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和《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的规定),且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 2005 年 1 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相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300MW及以上电厂的电力生产综合楼或集控楼建设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建设方名称及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及固定电话资料);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 年 6 月 日前 两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6 月 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5、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7、本工程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上岗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 18、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要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5年度、2006年度和200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以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005、2006、2007年不得出现亏损,2007年底企业净资产不得为负值。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一、本工程设有投标最高报价值并在开标前24小时公布。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单位: 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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