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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扩能项目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08-07-03 10:32:19 作者:2008-7-8 来源:2008-7-9
根据有关文件批准,招标单位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现对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扩能项目活动中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扩能项目活动中心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 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020-393987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292716 传真:020-83292716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市南大道8号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工厂区内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 活动中心的土建工程,包括桩及基础(包括设备基础及地坪)工程、轻钢网架结构、围蔽结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工程及施工临水、临电安装、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等。 2、规模:本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0㎡,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中比赛及看台上空屋顶部分为轻钢网架结构,钢结构最大跨度约48米,活动中心为三层建筑,主要女儿墙顶标高为0.7m、14.1m。 3、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人民币43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7月8日----2008年7月9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10:00~11:30 下午: 2:00~4: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房屋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房屋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在建设部或广东省建设厅公布的完成初始注册的公告名单内或在上述部门公布的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名单内。并由投标人提供该项目负责人在上述名单内的书面材料(含查询路径),并承诺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完成建造师的备案手续,承诺常驻现场主持施工生产管理(项目负责人的有关要求按照穗建筑[2008]192、穗建筑[2008]309号文的规定执行)。 5、投标人自2005年6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建设单位的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下同); 6、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并具有三年或以上高级技术职称; 7、企业三类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三类人员指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一致、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8、拟派项目管理架构的人员的技术、经验须满足本工程施工管理需要,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安全主任、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必须为本企业的合法员工,(提供连续缴纳了社保金不少于半年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岗位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其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即没有资不抵债,且2006年及2007年度均盈利),提供06年及07年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需要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提供机械设备的发票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发票复印件; 1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年7月9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6、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7、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8、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拒绝被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末位工程的相关施工企业和个人的投标报名,具体名单以南沙开发区政府网站公布的为准。(穗南建[2008]39号文)。 2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或等于5家而小于或等于12家时,则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12家时,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通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按择优排序标准和方法进行择优排序,取排序前12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当排至第12名时出现二家或以上的多家投标申请人的得分相同时,则第12名的正式投标人通过摇珠方式确认得分相同的其中一名为正式投标人。 3、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5名时,则重新上网公告。 (择优表见附件二《择优项目表》)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择优以申请人递交的并经原件核对的资料为准,业主评分以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依据。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原件核对资料目录一览表》,(一式 二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原件核对资料目录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单 位: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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