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穗发改城[2008]42号文批准,广州市白云区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现对彭上公园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彭上公园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3650029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83851835.1356014993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嘉禾村内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本项目彭上公园(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面积约1934平方米)及相关工程。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 约96万元
六、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7 月 11 日、 2008 年 7 月 14 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
5、投标人自2005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7 月 14 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2008年 7 月 14 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本项目试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人将被要求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注: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能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