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中国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城市的更新节奏,上海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的阮仪三教授的大名也频频出现在媒体上。2003年8月1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给他“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奖”(2003年亚太区文化遗产保护杰出成就奖”)后,他的身影更加频繁地穿梭在南来北往的中国大地上。
最严格的保护制度
问:今年10月22日上海市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陈良宇书记谈到:“当前特别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请问:您认为这个“最严格的保护制度”主要包含那些内容?上海目前的保护现状和与“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有那些差距?
阮:上海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已有明确的地方法规,上海前年11月出台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也确立了近400处优秀历史建筑,还有15处近代产业优秀建筑。可以这样说:上海的优秀建筑保护条例是走在全国前面的。但是和国际上先进国家对比差距仍是很大。
一是对保护范围还要扩大。除了建筑,还有历史地段、历史街区、历史城镇,也都要纳入保护范围。虽然,上海已经明确12处历史风貌区,但还不够。世界上从1962年起,法国制订了《城镇保护法》,或叫“马尔累法”。还有美国的《华盛顿宣言》、《威尼斯宪章》等。日本东京、奈良等都有地方法规。去年10月份到台湾访问,他们对保护地段的开发和利用有一套很好的激活补偿机制。二是保护机制和体系有待完善。目前,我们对城市遗产的保护主要还是政府行为,没有形成由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四者连动的保护体系。资金来源也相当匮乏。更重要的是从观念上如何客观、全面地对待城市遗产的保护。目前政府实施的一些有关保护措施,从本质上说还不是出于对继承遗产的尊重,而仅仅是从经济利益上看到保护的价值。在所有保护项目上都看重其经济价值,必然导致对其采取一些不妥当的方法以取得所谓完善的效果。当前最令人担忧的,是在“保护”的旗号下,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从内部对文化遗产进行深层次的破坏。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才是城市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
上海正在积极贯彻落实“最严格保护制度”。同济大学的副院长特地抽调市规划局当副局长,规划局新设“城市景观与城市雕塑处”,由同济大学的专业博士生担任处长。对上海12处历史风貌保护区将作详细调整规划。对重点保护地段将要搞10条街坊、10个点、10个片。还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考察交流。同济大学已派6个专家去法国学习并请他们派专家来讲学交流。房地局也正式委托我们对第四批优秀近代建筑进行调查申报。对于上海的历史文化“家底”,按国际接轨的标准,上海这样的世界大都市,保护建筑当在两万之数,保守点说,2000个总有的。
我国当前在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还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设。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提到的文物内涵太宽泛,把历史建筑和历史城市保护都包括进去了。其实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是两大门类,各自都具有专门的知识。我们可以借鉴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制订城市遗产或建筑保护法。其次,还要加强从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人才的培养。目前中国高等学校中,设立这项专业的并不多,这方面的人才缺口很大。欧、美、日等国的建筑院校,都把历史建筑、民族传统文化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许多国家的大学设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系科。在法国专门设立了国家建筑师制度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教育专项基金。每个城市配备有进行此项教育的官员,直接归文化部领导。在英国,必须具有双学士的学位,才能从事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国的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教学专业设置、资金拨款、人才培养上加大重视程度。再就是国家要增加城市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目前国家文物局每年大约拨款给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经费不到10亿元,而日本每年有相当100亿元的专项资金的投入。
城市遗产保护走市场化道路
问:上海正在对优秀历史建筑进行普查,据您估计大约要有2万处,如此巨大的数量,光靠政府保护显然不行。那么,当前怎样走“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的保护新路子?在这当中,迫切需要注意那些问题?许多优秀历史建筑的产权和使用权分离,使用者保护动力不足,能否改变“产使分离”的现状?
阮:中国历史建筑(包括住宅)的产权很复杂,如解放后没收了一批敌产,后来有私房落实政策等,需要作深入地专题调研才能寻找对策。按照市场化原则,只有彻底把历史建筑的公权转为私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历史建筑的保护动力问题。苏州已经推出优秀建筑可以出售给私人的政策,希望买主能对其进行很好地维修。把优秀建筑买掉,并不是拆掉,政府在其间要注重发挥杠杆的作用。
另外,对一些文物的概念也没有搞清楚。应把文物与建筑的概念区分清楚。文物并不等同于建筑。党的“一大”会址既是文物,又是建筑;而有的文物没有建筑成分,往往是要很仔细地保管,一般不能动的。建筑是要供人使用的,只有在合理的使用中才能发挥保护的价值。对优秀建筑的保护动什么?怎么动?许多人还没有完全理解。有的历史街区,可以只保护其原来的外观,而有的就要整片里外都要保护,不能采取类似“新天地”的做法。
上海的民居好多年久失修。一些砖木结构的房子,60年代以来基本没有大修过。记得我在读大学期间,当时的房租只有2角7分/月,国家根本没有资金提供大修。对于历史建筑,要在调研、鉴定的基础上,分类进行制定保护规划。政府也可以充分利用外资,不仅是内资来改造老房子。我们也相当希望能专门研究这个问题。
当前在城市文物、历史建筑保护中走市场化道路与切实保护好城市遗产的有机结合上,人们在主观认识上还存在一些误区。误区之一是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中热衷于对古迹遗址的修复和重建,而忽视了文物古迹的原真性和对实物遗存的保护,从而降低了文化遗产的价值,这应当引起人们的警醒和重视。误区之二是为了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在古代遗址所在地,以复原的名义建设仿古或复古建筑,真的文物古迹被破坏或没有保护好,而在利益的驱动之下修建了许多“假古董”。联合国在给江南水乡古镇颁奖时评价说:“该项目中所采取的由政府投资进行公共设施改善和由居民投资进行个体建筑物的改善方式创造了一种值得称赞的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的公私合作模式。这个项目将对这些城镇未来的发展起到重要的影响,并且对整个中国的保护实践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江南水乡六镇是城市遗产保护的优秀典范。
城市风貌与民族特色
问:世博会在2010年上海召开。世博会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中还有5个副主题,其中“多元文化的融合”如何在上海的建筑风貌中予以充分体现?2010年许多国际游客来到上海,我们现在将建造怎样的建筑风貌能真正吸引他们?目前“一城九镇”的建设中,对其中核心区引入国外的建筑风貌做法(所谓原汁原味),您是怎么看待的?
阮:上海提出的城市精神很好。城市建筑有风格,反映了人文观念。上海城市,是中外文化交流、内地与沿海文化汇萃的地方,出现了许多优秀近代建筑。一种是殖民文化的强迫接受和异化,外滩建筑群;一种是受外来文化影响,形成自己民族特色的精品,如上海的新式里弄和老弄堂。这些都是中文文化合壁的产物。在上海的城市风貌中,南京路既是一条传统的中国风俗商业街:多品种、小门面,商品名、特、优、老,热闹非凡。同时又具备西方情调的现代化商业设施:步行街、四大公司与小商店比肩而立,外商云集,形成“十里洋场”。老城隍庙,则完全是具有浓郁江南地方特色在现代城市中的体现,有古典园林,有古典民居等。第三种是改革开放以来建设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包括立交桥、高架道路、大型广场、摩天大楼等,还出现许多大型绿地、景观等。
说到世博会以怎样的建筑风貌吸引国际游客,我认为最有吸引力的是富有地方特色、原汁原味地上海风情。“新天地”的成功在于既反映了旧上海的风情,又迎合现代人的消费需求,新旧时代的浮光掠影在这里聚集。这就启示我们:对历史特质、城市遗产要认真地百般呵护。我们正在帮助规划的南汇新场镇,有唐代遗留的海塘遗址,元代的盐场,明、清时代的古建筑,以及现代的新建筑。我们要做一个从唐代以来上海原住民开始,历经宋、元、明、清、近代到现在的新场镇的完整保护规划。试想一下,到2010年,这个保护完整的上海古镇,将和规模宏大的世界博览会、漂亮有气派的浦东新区一起,共同打造一个精彩迷人的新上海。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振奋的保护规划啊!
城市文脉的保护工作千万不能急功近利,一代人干不完,下一代再接着干,这个伟大的事业需要几代人的奉献。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的“一城九镇”建设,感到有急功近利的目的。当时许多专家提出不同的看法,韩正市长总结说:主要是吸收国外先进的规划理念。现在,类似把德国古堡、荷兰古城等外国历史古城“复制”的做法,仅仅是在建设一个旅游区。而这种伪造的历史景区、人造景观必然会与当地文化不能融合,到一定时候会被人们抛弃。有5个镇的建设人员与我交谈中流露他们的看法。荷兰的建筑师对上海仿造荷兰城也有困惑。我曾经说过:遗产保护讲究“原汁原味”,再大的“假”,再豪华的“假”,再精致的“假”,终敌不过哪怕是简陋的“真”,残破的“真”,貌不惊人小小的“真”。10多年前,周庄还拼命以“紧邻大观园”作为旅游的招徕,事到如今,一个道理不言而喻了:真的才有生命力。这次联合国只所以给江南水乡古镇颁奖,原因之一就是:“该项目保护了古镇具有原真性的特色以及水乡城镇和历史人居的功能,同时满足了现代化生活的需要和预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