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正式实施。按照该法规定,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家用电器等用能产品标注能效标识,未加贴能效标识或者标识不准确的家电产品严禁在国内销售。该法还规定,在未来的几年中,家电产品将全部纳入能效标识管理系统,并且严禁企业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该法首次将能效标识上升到法律高度,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了企业执行能效标识制度的要求,正式确立了标识制度的法律地位。
能效标识虽然只是一张小小的标签,但却可以在节约能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能效标识作为一种市场准入概念,直观地明示了家电等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从而给消费者提供判断家电产品是否节能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能效标识作为一种市场管理制度,可以促进产品能效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进步,推动用能产品市场向高效市场转换,在规范用能产品市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方面作用显著。
从目前我国各地能效标识制度的执行情况看,虽然总体形势不错,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上海市质量技监局近日对市内一些家电卖场进行检查时发现,部分家电企业的产品存在使用不规范能效标识、能效标识型号与实际型号不符等问题,而一些进口家电品牌产品没有按规定标注能效标识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另外,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生产单元空调机的企业至少有73家,但已进行能效标识备案的企业却只有25家,备案率仅为34%。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我国能效标识制度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够健全,不仅对违法主体的处罚力度较弱,而且也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
要解决上述问题,让能效标识制度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作用,必须进一步完善能效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高耗能产品淘汰制度,继续拓宽能效标识产品范围,加强节能产品认证,出台财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完善国家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第三方检查、企业自律、互相监督及消费者协会监督相结合的模式。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形成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各尽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推动能效标识制度广泛、深入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