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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供热改革缺细化方案

时间:2007-06-14 15:17:20 作者:佚名 来源:慧聪网

老蒋是北京一家研究所的办公室主任。他形容,这几年每当快到供暖期时,他的工作状态就像是“一地鸡毛”———那一笔笔供暖费的收支,真是“理不清,剪还乱”。

这边电话刚刚响起,对方说,某某人已经调到老蒋他们单位,但一家人还住在原单位,老蒋他们单位得支付供暖费;那边,会计敲门说,本单位的某某已经去世,现在,其子女还住在父母的房子里,应该催他们交一下供暖费;会计还没说完,自己买了商品房的几个职工又进来了,单位没给他们分房,他们今年的供暖费怎么交?

供暖费引出恶性循环

老蒋的上述难题,已经成为普遍问题。专家和政府部门早已注意到了。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李锐老师今年刚刚结束一项研究,题目是“供热收费体制对城市能源结构调整的作用”,对北京等城市的供暖现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查。

她说,现行供热收费体制强调,取暖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依赖于政府补贴,实行包费制,以单位承担为主,按面积收费。

这样定义的基础,建立在住房单位所有、职工低租金福利使用的旧体制基础上,与原有的住房福利制度及单一的住房公有制联系在一起。

但改革开放以来,住房制度已经彻底改革,全国城镇80%以上的住宅已经归城镇居民所有,单位不再拥有住房的产权。还有一部分职工购买了商品房、普通经济适用房,再加上城市危改工程、市政建设拆迁安置购房等等,出现了政策范围难以涵盖的新问题,供热交费主体更加不明确。

由于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住房二级市场的开放,职工流动和住房交易使许多单位住房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不再是原单位的职工,再由单位承担采暖费用已不合理。因此,一些单位拒交热费。

另外,还有一些企业因为不景气,很难再替职工继续背负福利供暖的包袱。

来自建设部一次官方会议的数据说,以东北几个城市为例,2002年沈阳市累计欠热费达22亿元、哈尔滨欠12亿元、齐齐哈尔欠1.2亿元。

供暖问题在一些地区已经成了恶性循环———由于欠费严重,供热企业资金严重短缺,供热难以正常进行,供热质量越来越不稳定,严重影响了北方城镇居民冬季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供暖质量不高又影响了老百姓交供暖费的积极性,欠费的口子越扯越大。

应由暗补变明补

年年陷入供暖费麻烦里的老蒋说,他最盼望有一天,职工像交水费和电费一样,自己去交供暖费。而且,不管是单位分的房,还是自己买的房,职工拿着自己的供暖补贴爱交哪儿就交哪儿,再也不用他这个办公室主任费神了。

老蒋不知道的是,2003年,建设部等8个部委局已经联合下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北方的供暖省份试点改革供暖体制。这项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停止福利供热。“停止福利供热,是攻破福利制度的最后一块堡垒。”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李锐老师说。

老师说,以北京为例,现行的福利制主要包括“采暖费”和“煤火费”。采暖费的政策范围主要是,居住在楼房、有集中采暖设施的职工,交费方式是由房屋承租人的所在单位一方全额向供热单位交纳,职工本人不负担采暖费,是采暖包费制。

煤火费补贴的政策范围是居住在平房、无集中采暖设施、使用如煤球炉等自行取暖的职工;现行的煤火费补贴按每个职工计算,不按家庭成员和住房面积的多少计算。

出台文件的政府部门希望得到的结果是,将目前各级财政和单位用于职工采暖的各种费用转化为补贴,以货币形式直接向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变“暗补”为“明补”,企业职工的采暖费用计入生产成本。将采暖费用由单位统包改为由居民家庭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

专家为北方的一座城市提供了这样的改革思路:在职工(包括公务员)工资内明确采暖费补贴科目。补贴的基数参照职工住房标准,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分担的原则实施补贴。超出标准面积部分,全部由个人自行负担。

对国家公务员,级别不同,享受的住房面积也不同,按一定比例由财政在工资中给予补贴;对事业单位职工,需考虑其职称或级别参照公务员补贴标准制定出相应的补贴办法;对离休干部,可以参照公务员的补贴标准,由原渠道给予补贴;对企业职工和企业退休人员的补贴要重点研究,区别对待,制定不同的补贴办法和补贴标准。

从长远看,企业退休职工的采暖费补贴应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自由职业者,包括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主以及其他自谋职业人员,一般应自行支付全额采暖,不享受采暖费补贴。

对于鳏、寡、孤、老、残、军烈属等优抚对象,由民政部门按照补贴基本标准,制定相应的补贴办法。“用热交费与用水、用气交费性质一样,没有本质区别。”建设部的一位副部长在一次推进供热改革的会议上这样表示。

现行供热体制的另一个特点是,采暖计费方式是按建筑面积收费,而不是按实际消耗热量计算收取。这种热费与热耗相脱节的买卖关系,就造成采暖用户没有节能的积极性———温度高了就开窗散热,人离开了房子也不愿关热节能。

据悉,除了停止福利供热外,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

供热改革缺乏细化方案

 “开始为改革做调研了,才发现供热这个体系太庞大,太复杂,有太多的细节问题要关注,不知道要从哪一点切入。”一位参与北京市供暖改革制度设计的工作人员透露。

比如说,目前,北京市居民采暖共有4种价格:小型燃煤锅炉房每平方米16.5元;燃煤间接锅炉房每平方米19元;热力集中供热每平方米24元;燃气()锅炉房每平方米30元。

改成个人交费后,至少会有两个问题突出:一是同样享受室温18摄氏度左右的服务,而价格相差达到80%,不公平。二是热费改革的核心是变实物分配为货币分配,同一单位、同一级别可能会因为若干种补贴额,财务无法进行测算和管理。

很多专家提出,在推行改革时一定要关注弱势群体。那么,对他们的关注到底应该采取什么形式,是给他们免掉取暖费,还是给他们发补贴?

河南省建设厅一位工作人员告知,河南省不少城市从上个世纪80年代才开始发展集中供暖,享受福利供暖的单位不多,所以改革起来很快,供热改革已经在几个城市推开,一些原来没有料到的难题是随着改革推进才出来的。比如,分户计量的改革已经在局部地区让供暖企业遭遇尴尬。

这位工作人员说,河南的很多城市处于供暖的过度带,冬天采暖不是必需的。分户计量后,一些用户只在最冷的时候才开暖气。这下,供暖企业就受不了了。供暖企业是按每家一开闸就能用上热的标准供热的,但老百姓如果经常性地不开闸,企业就收不到费。

再有,改革推行计量收费,但用热与用水、用电还是不一样。有老百姓就提出了,同样是要保持室温在18摄氏度左右,阳面的房间和阴面的房间要耗得热量肯定不一样。这样,阳面房间多的家庭不就占了便宜?

一位参与北京市供暖改革制度设计的工作人员说,其实,北京等很多城市好几年前就已经在为供暖改革做准备,很早就有文件规定,2000年后新建的居民楼房要做到分户供暖。可成千上万的旧居民楼要改造成分户供暖简直就是个浩大的工程,一户就得好几千元,这笔费用谁来出?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李锐老师建议,一座建筑采用什么样的热计量方式,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优化选择。对于已建成的建筑,如果不区分具体情况,全部采用户用热表的形式,会使改造成本很高,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造成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极大浪费。

李锐和她的研究组在北京市供暖改革的对策建议中还提出,改革一定要有一个极其细化的方案。因为,供热收费体制改革面临着计划经济下积累的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定,企业改革、住房制度、分配制度、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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