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日,家住贺兰县银河路团结巷9号楼的王先生向本报投诉,贺兰县永泰热力有限公司在没有征得住户同意的情况下,就以“由于地沟管道已年久失修、漏水严重,造成冬季供暖效果不好”为由,强行对他们只住了4年的新住宅楼更换安装分户供暖管道。
据王先生介绍,5月14日,永泰公司给小区下发了通知,说团结巷9号楼由于地沟管道已年久失修、漏水严重,造成冬季供暖效果不好,要对9号楼营业房进行分户改造、更换室内外所有供暖管道。可5月26日维修人员在抽掉了底楼住户公共主管道后,却又上楼按户要为住宅居民重换管道,并通知每户要承担每平方米20元的改造费。王先生说:“当时9号楼40多户居民看到通知后都以为只是对一楼营业房进行管道改造,现在供热公司要整体对小区安装分户供暖管道,每户仅改造费就得2000多元,居民们都觉得很冤枉。”
6月10日,记者来到贺兰县团结巷9号楼,在该小区东单元的墙壁上看到了永泰公司贴出的“分户供暖改造通知”,旁边还贴有一份未缴清采暖费居民的名单。“分户供暖改造通知”上说,该处营业房住户,每户需要缴每平方米35元的改造费,公司每平方米补贴15元,分户改造将定在9月1日改造完成。居民告诉记者,团结巷9号楼根本不存在管道年久失修、漏水严重的现象。再者,通知上说对营业房住户更换管道,可他们都是住户,供热公司不该因部分居民欠缴采暖费而统一换掉原有的管道。记者了解到,去年这栋楼共有6户没有缴纳采暖费,其中1户无人居住,而欠费的也只是欠缴部分采暖费。
贺兰县建设与环保局的刘主任解释说,永泰公司进行管道改造是经过城建批准的。5月13日,贺兰县建设与环保局下发通知将2007年确定为“供热质量提高年”,对全县具备条件的旧有住宅进行分户供暖改造工作,实现按面积计收供热采暖费向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转变。而团结巷9号楼现供热缴费率只达到了70%%左右,个别住户拒交、拖欠采暖费是因为暖气不热供热管道有问题,供热公司不能为其达到18℃的正常供暖,所以对该小区进行分户改造。
永泰公司的王经理告诉记者,对于欠缴采暖费的住宅楼供热公司都要进行分户控制改造。而记者从“贺兰县2007年分户控制改造及管理维修计划的通知”上了解到,实施分户控制改造的条件是:建筑物内共用供热管道锈蚀老化严重,需大修或更换的;室内供热系统设计、施工存在问题,影响热用户供热质量的;采暖费的受缴率低,影响正常缴费用户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