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合作倡议及其政治基础
本项合作源起于2011年6月28日首轮中德两国政府磋商,在两国政府首脑见证下,两国建设部部长(姜伟新部长和Ramsauer部长) 签署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明确了两国建设部之间的战略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MoHURD)和德国联邦交通、建设与城市发展部(BMVBS)*). 备忘录有效时间: 2012年 – 2016年 德国能源署是德方负责组织及实施合作的执行机构 : 成立由两国建设部, 德国能源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中心, 相关企业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 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确定示范项目及试点城市. 对协商后制定通过的工作计划进行贯彻和实施.
*自2014年起,在新一届联邦政府职能调整后,由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建设与核安全部(BMUB)接管此项战略合作的具体工作。
项目目标及实施理念. 制定评价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能效改善的评估指标体系以及实践应用措施目录(工具箱). 协助试点项目明确全面性的生态发展愿景并制定相应发展战略. 实施具体的能效措施. 协助城市管理层建立有效行政管理制度. 发展城市规划, 建筑, 能源系统, 交通, 废物, 处理和水务等方面的现代服务内容, 推动德国和中国企业与试点城市之间的合作. 评估及鉴定策略方案的适用性.